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后,纳税评估作为一种全新的日常税收监控管理模式,越来越受到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视。要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离不开信息化,如何建设新时期的纳税评估信息化系统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本文在分析目前纳税评估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纳税评估信息化建设的五个步骤。
一、纳税评估信息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征收管理工作分工的不断细化,纳税评估作为一种全新的日常税收监控管理模式,越来越受到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视,逐渐成为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连接征收和稽查两个环节的链条和纽带。纳税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对涉税 信息进行分析论证的过程。纳税评估是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数据全 方位、大容量、多角度的搜集、掌握、控制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的分析方法,对纳税人登记表、申报表、财务报表、资金流量表和相关社会信息进行综合性考查,对逻辑性关系进行审核, 通过数据对比,指标变动分析,调查测算及信息化的处理,对纳税人的数据信息和财务数据进行深层次的审核分析、 约谈举证、实地核实,及时发现纳税申报中的疑点和问题,对其错误和虚假的信息进行筛选、甄别、纠正和分类处理。在这个过程中,要对纳税人海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离开信息化这一技术手段,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都会大大降低。
科技加管理是“十五”税收工作中一个鲜明的主题,而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科技加管理”方针的主要手段,纳税评估工作能不能上水平,上台阶,关键要看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水平。税收评估离不开高质量的税收信息,因此必须开发出实用的简便的纳税评估软件,坚持数据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信息,建立起一个真实、全面、准确,能够信息共享的税收评估信息库,充分利用各种数据信息,全面提高评估质量。可以说,离开信息化,纳税评估就无从谈起。
二、目前纳税评估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纳税评估基础数据来源有限,或者有些已采集到的数据不准确。
收集纳税人的全方位数据是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的前提,目前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数据不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在税务系统,目前普遍重视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和发票数据的收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产登记、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则收集较少。这样,将必然导致很多预警指标由于缺少数据而无法计算出来。
另外, 由于目前征管软件设计时,对不同模块之间的逻辑关系考虑较少,或者由于税务人员在计算机操作过程中出现误操作,导致数据库中的数据准确性较差,出现常说的“垃圾数据”。这样,必然导致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降低。
社会各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也极大地阻碍了纳税评估的数据获得。由于受社会条件和中国政府部门体制的制约,国税、地税、工商、银行、国库、建委、房地局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业务系统也各自垂直管理,形成了“信息割据”的局面,要实现税务与相关部门间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需要相应的政府部门统一认识,加大协调力度。
2、缺乏统一的高效的产品化的纳税评估软件
全国各地税务机关都已经认识到纳税评估信息化的重要性,也都进行了一些尝试。如金税工程的CTAIS系统、北京地税的纳税综合服务系统中都专门设计了纳税评估模块;山东威海、青岛等市的国税系统也在纳税评估的信息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由于目前税务系统各种应用软件,如征管系统、发票系统、私车征收系统等应用系统的数据库格式不统一、开发商不统一、设计时缺乏整体性考虑等原因导致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共享都带来很大的技术和协调障碍,大量的评估信息搜集靠手工操作录入,效率低下,差错率高;另外文书繁多,有些则与评估意义不大,容易使人产生敷衍应付态度。
目前,大部分的税务部门只进行一些“零碎的”不成系统的纳税评估。往往只就某一方面的疑点进行分析比对,如只比对发票购买情况和营业税的缴纳情况;或只比对房产税的缴纳情况和企业的房产拥有情况;或只比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而很少对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信息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评估。因为缺乏统一的高效的产品化的纳税评估软件,仅靠简单的信息化手段和复杂的手工操作,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评估是不现实的。
3、对税务数据的内在规律缺乏深刻认识,缺少准确的评估预警指标
纳税评估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评估对象的纳税行为进行大量的数据化测算与分析。通过对各项经济数据或指标进行比较,找出其增减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并根据各项指标的内在对应关系、平衡关系及逻辑关系分析复核,找出差距和异常变化环节。在这一比较分析过程中,要找出异常企业必须先掌握税务数据本身的内在规律,如税收与宏观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某行业的平均税负;税收与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收入之间的关系;某行业销售利润率、毛利率;某行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流转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趋势变动指标等等。只有在已知税收数据本身的微观和宏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准确的经济数据预警指标。而且这些指标在不同的地区应该是有所差异的。目前,我局研究税收预警指标的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
三、纳税评估工作的信息化发展思路
目前,我国纳税评估的信息化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存在以上的问题。根据各国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的纳税评估信息化工作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研发一个统一的高效的易于使用的产品化的纳税评估软件一定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为达到此目标,笔者认为我们下一步要循序渐进地做好以下五个步骤的工作:
1、 做好税务数据的挖掘工作,摸索税务数据的内在规律,制定准确可行的纳税评估预警指标体系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运用数据挖掘的方法和技术,对税务部门已经积累多年的数据进行数据建模和数理分析。基本步骤应该包括:需求分析(问题定义)、数据清洗、数据仓库建立、数据分析和建模、模型测试和应用。数据挖掘的范围包括两方面:第一是微观数据规律,即分析个体(单户企业)的纳税额和其自身的注册资金、从事的行业、成立的年限、年收入额等指标项之间的关系;第二是宏观数据规律,即分析本地区的纳税额与宏观经济指标(如GDP、消费价格指数、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之间的关系,以及本地区管辖企业分行业平均税负、某行业销售利润率、毛利率、某行业成本费用利润率等等。
掌握以上这些规律和指标后,才能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提供的各税种的评估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制定本地区评估指标的预警值参数,以使预警值参数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
2、大力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
离开了数据,纳税评估工作将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大部分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工作仅对税务机关内部获取的纳税人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而现实情况是税务机关目前获得的数据十分有限,一般仅包括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费管理、缴款入库、税务检查等几大类数据。在此数据基础上,能比对的纳税评估数据非常有限。因此,要想做好纳税评估的信息化工作,税务部门必须大力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将各部门,如税务、工商、国税、银行、发改委、统计、财政、建委、房地局等部门积累的数据统一起来,放到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平台上,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的工作应该由各级政府的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并建立一个各委办局联网的能保证数据上传和下载的技术平台。在业务需求上,我们必须先建立一个数据共享目录体系,将各委办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归纳整合;在技术实现上,可以采用前置机的方式,来保证数据和网络的安全。山东省的社会综合治税系统、北京市海淀区的协同办公数据平台都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不仅是纳税评估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也是整个社会信息化,尤其是政府部门信息化的必然发展趋势。
3、 建立数据分析比对和交叉稽核的软件系统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获取纳税人的全方位数据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分析比对,让计算机自动从海量的数据中找出企业报税数据中的疑点。
数据分析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简单的数据比对(包括税务内部的数据比对和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如:纳税人发票购买数量和纳税额是否相符;纳税人在国税缴纳了增值税和消费税,是否在地税足额缴纳了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在房地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将房屋用于经营,是否在地税足额缴纳了相应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在地税申报的营业额和在国税申报的营业收入是否一致……等等;另一类是预警类数据分析,就是根据数据挖掘阶段分析得到的本地区的纳税评估预警值,对已得到的纳税人的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然后将计算出来的值与预警值进行比较,并找出差异比较大的纳税人。如:分析计算某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并与该行业平均税负进行比较;分析计算某纳税人的销售利润率并与该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进行比较;通过该纳税人以往年度纳税额计算本年度纳税额并与该企业本年度实际纳税额进行比较……等等。
4、建立统一高效的产品化的纳税评估软件
详细定义好数据比对项目和分析预警指标,并获取纳税人的全方位数据后就应尽快开发一套与评估规程相适应的,包括纳税评估资料的收集、自动比对审核、自动分析计算、人工介入评析、评估结果核查、问题反馈、评估处理以及评估结果反馈等各环节的软件系统。该软件系统还应包括纳税评估工作的其他操作,如工作传递、领导审批、评估文书和统计分析等等,从而有利于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效率。
该软件能定期给每一个纳税人自动出一份纳税评估报告,纳税评估工作人员只需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并结合其他情况,对纳税评估报告中的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理。这样,纳税评估软件才能真正做到产品化,纳税评估工作才能做到简单化,大大减少目前纳税评估工作对纳税评估人员素质的依赖性。
5、 建立基于“一户式”管理的精细化税源管理系统
通过以上步骤的工作,我们既获得了纳税人的全方位数据,又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得到了纳税人的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建立基于“一户式”管理的精细化税源管理系统,而且要把这一系统建设成新时期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平台,在这一平台上,税收管理员可以方便地查看纳税人的各种信息,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国税、工商登记、房产…...等等。
另外,税收管理员应该通过这一平台每年一次对每一纳税人的信息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每一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等级认定。同时,应该将纳税评估等级认定结果和相应的税收征管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如:纳税评估等级不同每次购买发票数量的限额不同;纳税评估等级高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免于税务稽查等等。
以上步骤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做好新时期纳税评估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值得我们不断努力和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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